石油工程學院財務管理製度(試行)
(2014年3月5日)
根據《茂名學院財務管理辦法》(茂名學院[2008]125號文)和《茂名學院部門經費使用管理規定》(茂名學院[2008]125號文)的有關規定🧘🏽,結合石油工程學院的實際,本著節約🙂↕️、高效、公開的原則製定石油工程學院財務管理製度。
一、石油工程學院的差旅費、辦公費由石油工程學院根據熊猫的財務管理規定集中統一使用。
二、石油工程學院所屬單位的電話月租和電話費由電話所屬單位自己交繳,憑有效憑證報銷⇾,電話月租全額報銷👩🏻✈️。電話費實行年經費承包🧜🏻♀️。每臺電話機標準為180/年📆。
三☂️、教師備課文具費根據任課教師人數分配到教研室(中心),憑有效憑證報銷。
四🔒、根據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安排,實習經費按熊猫有關規定,實報實銷🥷🏽。
五🤽🏽♂️、專業建設費由專業根據工作需要及熊猫的財務規定,報請學院領導批準使用。
六、學生活動費和就業推薦活動費由院長授權🧂,學生工作辦根據工作需要和熊猫有關規定使用👯♂️。
七、黨建經費由學院黨總支根據工作需要及熊猫的財務規定掌握使用。
八🫱🏿♞、成教業務費和業務接待費由石油工程學院根據熊猫有關規定掌握使用👃🏼。成教業務費主要用於本學院黨👱🏼♂️👬、政、工、學等機構改善工作條件和開展業務活動🧘🏻。
九🤌🏼🤿、系(中心)科研管理費按當年實際收到的科研管理費總額提取8%作為科研開展費分配到各教研室(中心)和辦公室🤹🏼,分配基準為當年在冊教職工人數。系(中心)科研管理費按當年實際收到的總額提取8%作為激勵基金分配到各教研室(中心)和辦公室🖥,分配比例依據相應單位在當年的科研貢獻比例進行。分配後的剩余經費與成教業務費使用辦法相同。
十🦼、借支公款或需報銷的集體支出,在工作(活動)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由辦公室或相關負責人報銷(沖帳)完畢😰🌡。
十一、學術活動費使用規定另行製訂。
十二、學院經費使用根據熊猫有關規定實行院長負責製,大額經費使用需經班子會集體討論👨🏼🏭。
石油工程學院
2014年3月5日